前情提要 今天一早鏡週刊報導 檢方掌握柯文哲的USB隨身碟 內容記載了 謝國樑200
於是謝國樑受訪也坦承 確實受「家族長輩請託」,交付200萬政治獻金給民眾黨。
大致上就如媒體所報導的
法庭上是講證據的、在事證上柯文哲的USB隨身碟 也有記帳寫上這一筆
加上謝國樑 送錢的人也坦承了,所以這筆200萬 法庭上是無法狡辯說 沒有這筆錢
那問題就來了 謝國樑稱是家族長輩請託,以政治獻金的名義 要捐給民眾黨
依法收受政治獻金必須要申報,但民眾黨、柯文哲都沒有申報這筆謝國樑的200萬
那這筆錢跑去哪了 ?
謝國樑將錢親手交給柯文哲、而柯文哲自己也記帳記上這一筆200萬
但謝國樑今天稱這筆錢是以政治獻金的名義要捐給民眾黨、而不是柯文哲
況且2022年柯文哲也未登記參選,依法也不能收受政治獻金
但柯文哲收到錢後,卻沒將錢上繳回民眾黨,因為民眾黨並未申報這筆政治獻金
、柯文哲也沒申報、也無法申報,因為依法柯文哲就不能收受政治獻金。
所以柯文哲將這筆謝國樑稱要捐給民眾黨的200萬,A起來放進自己口袋
這在刑法上 妥妥的 業務侵占 屬公訴罪
而且觀感上非常差,在職場上就等於是員工利用業務職務之便,侵占公司財產
在職場上公司除了立即開除之外,還會提告業務侵占。
如果小草要強辯說 不是政治獻金的話,那謝國樑也會惹上麻煩
案情會向上發展成 選罷法搓湯圓條款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