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ng0615 (不是說好)》之銘言:
: 昨天上廣播電台最後一段
: 主持人問到民眾黨怎麼評估後續柯文哲
: https://www.youtube.com/live/ByPp9uyotJ0?si=1dj_CWAoMayn7sbJ&t=2984
: 黃國昌:
: 我..我不會預斷啦(預先判斷的意思吧)
: 但我覺得齁 台北地檢署如果到時候有臉皮延押的話
: 真的..真的..丟臉丟到底
: 搞了兩個月 鋪天蓋地 抄家滅族
: 跟柯文哲有關係的 甚至捐錢給台灣民眾黨的
: 甚至台灣民眾黨的基層黨工 你全部都翻遍了
: 我就問大家
: 台北地檢署過去這幾年 查哪一件弊案 查那麼認真
: 柯文哲不抵抗 讓你押兩個月
: 然後你說你還要延押
: 我先不要預斷 台北地檢會不會真的這樣做啦
: ==================================================
: 奇怪 黃國昌怎麼知道辦案進度到哪裡?
: 還是黃國昌恨不得柯文哲快點被起訴
: 他才可以準備11月的黨代表大會跟黨主席?
我這篇不想臭國昌老師
單純好奇問一問:
為什麼北檢延押柯文哲 叫做丟臉??
真的單純想問這個問題
因為要知道 扁案 陳水扁審判前被押多久你知道嗎??
陳水扁正式審判前 就被押了9個月
為什麼??因為陳水扁案很複雜 而且涉及重大政治人物 檢方調查必須慎重
所以檢方兩個月辦不完 偵查中羈押延了後又由法院續押
搞了9個月
你以為關9個月以後就完了嗎??
沒有 9個月後是正式起訴 法院正式審理
審理中羈押 法院延押 來來回回 光北院+高院裁定延押
總共就裁定了9次延押
最後還是由最高院裁定第九次延押 多押三個月
前前後後從2008年11月 一路搞到2010年10月
直到扁案第一個有罪判決出來 繼續押
所以陳水扁是2008年11月 一路被押到2013年4月
被押了6年多 為什麼被放出來??保外就醫
所以阿扁有幾個案子??六個案子
所以阿哲有幾個案子??現在除了京華城跟政治獻金案 兩案三罪
(圖利 違背職務收賄 背信)
後面還有已經立案的士北科案 後面還有可能調查的還有南港BOT案
台智光案
第一魚果市場案
柯文哲涉入的案子 並不會比貪扁多耶
所以僅僅是北檢依照法律聲請第一次延押
到底問題在哪裡??
北檢聲請延押犯法嗎??
如果北檢聲請延押不過 有強行自行羈押嗎??
如果北檢聲請延押過了 是要怪裁定的北院丟臉 還是聲請成功的北檢丟臉??
黃國昌到底在說什麼??
所以依法行政跟依法行事
在黃國昌眼中是一種丟臉嗎??
又 黃國昌現在是什麼身分??
律師嗎??可是他現在在當立法委員 不能以律師身分執業
所以他也不能是任何本案被告的律師 包括柯文哲
那北檢決定延押與否
為什麼會是連法律人都不算的一個政客 一個民意代表在那邊指指點點??
這不就是民眾黨聲稱 他們自己最詬病的以政治干涉影響司法嗎??
我是真的不懂
檢方辦案中羈押期就是最高2+2=4個月
如果黃國昌真的不開心 真的不喜歡這條法律
他不是可以夥同其他人去修改刑事訴訟法嗎??
好 既然他不想修法 也沒有修法的動作
那這條法律不就檢察官辦案時羈押被告的行動依據??
那檢察官按照法律押4個月 到底有什麼丟臉之處??
太老實 照規矩走 程序正義
所以很丟臉嗎??
我很難想像 這是一個法學博士會說出來的話
如果有人問黃國昌10年前在太陽花學運的樣子跟10年後現在的樣子
到底哪裡差最多
可能有人會說他的政治立場全部推翻 10年後全部推翻了10年前的黃國昌
反廢死變成挺廢死 罷免簡單多數變成提高罷免門檻
反紅媒變成挺紅媒 反共變成舔共
這些改變 我覺得都不及他在公眾視野展現的法學素養的變化
彷彿10年前那個法律人 那個法律的內涵已經蕩然無存了
只留下了法學博士的外殼而已
無論是他的丟臉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法
無論是他想跟仲裁的大法官在憲法法庭辯論
無論是他認為圖利罪不是貪汙
無論是他在憲法法庭的丟臉表現
還是現在這個 質疑檢察官如果延押柯文哲就是丟臉 的發言
這才是我覺得 這個人最毀人設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