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tinyurl.com/mw2sx5ch
2.新聞來源︰
FTNN新聞網
3.完整新聞標題
民眾黨辦公室遭竊!資訊人員「與同事衝突」 自偷攝影器材洩憤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馮茵/台北報導
台北市松山區民眾黨辦公室台玻大樓日前發生竊案,辦公室內的攝影器材遭盜走。警方獲報
進行調查,發現疑似是黨內王姓男子犯案,王到案後供認不諱,警方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法
辦。
https://i.imgur.com/eEozo6V.png
王男偷器材得逞後,前往數位用品店變賣贓物。(圖/翻攝畫面)
本月11日,民眾黨辦公室的1台數位相機、5顆鏡頭不翼而飛,辦公室人員懷疑遭竊,立即向
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經過調閱監視器、比對相關資料後,循線發現相
機、鏡頭已流入二手拍賣市場。
警方再深入調查,發現33歲王姓男子騎車至數位3C用品店家變賣贓物。16日通知王男到案,
王男坦承犯行,全案偵辦後依竊盜案移送北檢偵辦。
據了解,王男是民眾黨辦公室的資訊人員,犯案動機為與同事發生衝突,氣憤之下決定偷器
材報復,且9月已犯案3次,偷完便到3C用品店將贓品變賣成現金,詳細案情仍待調查釐清。
5.附註、心得、想法︰
https://i.imgur.com/eEozo6V.png
不是,你跟同事起衝突
你要堵他打他蓋他布袋都說得過去
偷公司的攝影器材洩憤是??
真的是像人家說的
沒留個案底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民眾黨員
小草的思考迴路真的夠清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