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用幾個大法官就要推翻台灣人民的決定?
: 那大法官能不能再開個會
: 直接把立法院解散不是更乾脆!?
首先你要知道中華民國憲法是當年開創這國家體制那些人所制定
也就是中國民國國民政府全民選出來的國大代表或立法委員
目前的憲法也是當年擁有廣大民意的立法委員或國大代表所修定或制定
你想用現在的民意來挑戰當年的民意是不可能的
你要用現在法律位階低於法律來挑戰憲法
我覺得你癡人說夢話
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
你定的法抵觸憲法自然無效
大法官就是憲法的捍衛者及解釋者
這大法官也是受到立委的授權及認證也是被民意所認證好嗎
如果你是不爽其實可以開始發動修憲制憲接受更直接的民意不好嗎
我支持但你們喜歡違憲又不敢修憲
你們不是六十趴民意嗎
你們不是大部份民意嗎
隨便都可以碾壓我們40%嗎
怎麼不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