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要修法改成大法官沒有全員補足額不准開會
等於實質廢掉憲法法庭
為什麼會有人覺得這樣對立法院有利啊
槍桿子? 在行政院手上
錢袋子? 收稅的還是行政院R
正當性? 反正沒人仲裁了誰理你啊
真的要玩
立法院愛過什麼法
總統不公布行政院不執行
你立法院區區幾個藍白立委是能拿槍衝進總統府行政院
壓著公務員執行壓著賴清德簽法令嗎?
然後區區幾個藍白立委是能衝進法院要求法院照你過的法判嗎?
講白了 全世界的憲政體制都一樣
最後是基於彼此互相尊重
不然你立法院愛立什麼法 行政院不執行
其實沒有人能怎麼樣
要不顧觀感的玩
就退回非洲軍閥 有槍有錢的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