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誰說謊?黃國昌批偷竊案「沒告知當事人

作者: DoncicInPTT (東七七玩批踢踢)   2024-10-21 17:38:24
1.新聞網址︰
https://bit.ly/3BVz8gj
2.新聞來源︰ETtoday
3.完整新聞標題誰說謊?黃國昌批偷竊案「沒告知當事人」 松山分局:有先聯繫民眾黨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民眾黨中央黨部10月初從杭州南路搬至台玻大樓,與原先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辦公室整併,
但17日晚間爆出,內部資訊人員竊盜價值25萬元攝影器材變賣,民眾黨立委黃國昌18日痛批
台北市警察局沒告知當事人,就把消息放給媒體。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21日關心此事,
松山分局說明有先跟民眾黨發言人聯繫,且早於被媒體披露前。
台北市議會21日下午進行警政衛生部門質詢,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表示,黃國昌18日上
午於記者會被問到有關黨工偷攝影器材賤賣案,黃國昌重批台北市警察局說「警方怎麼能先
放消息給媒體」,還質疑當事人都不知道,就直接被媒體披露,因此今日想透過質詢確認真
相。
苗博雅也整理事件時間軸,民眾黨10月11日報案、警方10月16日破案、10月17日晚間媒體披
露。苗博雅提及,警察局先前稱是應媒體訪問才被動說明,不是主動發佈新聞,而且還有問
過檢察官,破案時也有將案情回覆給報案的政黨了解狀況,「台北市警局何時告知報案當事
人、告知政黨說已經破案?」
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回應,破案是在晚上,而隔天早上就跟民眾黨報告了。苗博雅追問,
所以警局是在10月17日早上跟民眾黨講,是跟哪一位窗口說明?松山分局說,是聯絡民眾黨
的發言人,但確切時間還要再確定一下,不過確實是該日的早上沒錯。
苗博雅強調,希望警局確定時間後,要確切告訴社會大眾,否則目前從新聞來看,台北市警
局跟黃國昌一定有一方在說謊,因為一邊說「沒告訴報案當事人」,另一邊說「我有告訴報
案當事人、沒主動告訴媒體」,因此時間點很重要,不要讓民眾質疑警方收到報案且破案後
,沒有選擇跟當事人講,反而對媒體說。
苗博雅再問,如果松山分局真的有在10月17日早上告訴政黨發言人,那就是早於媒體披露之
前,就告訴對方了對不對?松山分局直言「是。」使苗博雅認為,倘若確定的話,就應該跟
社會大眾講清楚,否則黃國昌還要叫民眾黨的台北市議員跟分局追究責任,對認真負責的同
仁不公平。
台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也補充道,民眾黨報案之後,自己就跟同仁說明「此案要特別小心、
要保密」,因此警察局從頭到尾都沒對此案做披露,是媒體詢問後,檢察官指示可適度對無
關偵查內容做說明,所以媒體報告出來的內容,也跟他們內容有很多不一樣。
最後,苗博雅最終確認,回覆媒體的時間點,是在告訴當事人破案之前,還是之後?松山分
局強調,一定是第一時間破案後,先跟黨部知會。
5.附註、心得、想法︰
哎喲,
這個就很玄囉
我們民眾黨戰神黃國昌前幾天說沒有告知
今天台北市警察局說有早於媒體披露前告知
真的很玄,兩邊說法不一樣
不知道明天黃國昌會怎麼回應呢?
哦對了 台北市政府是蔣萬安市長哦
希望小草別搞錯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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