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zinkisa (mazinkisa)
2024-10-21 18:08:43113年憲判字第8號有一個項目
居然是是否對被害者施加明顯不人道、有辱人格、極端凌虐之殘人手段....的條件
大法官這樣判!
就好奇了!
請問哪個殺人是人道的?
難道現在殺人犯也講求人道殺人?
是不是殺人犯使用了人道殺人技術就不需要判死刑了
請問這世界也有講求人道的殺人嗎?
人道殺人犯!!
這是哪門子的條件啊!
鐘小平你說這是不是太誇張了
是不是比你的鹹濕還誇張!
人道殺人犯??
https://youtu.be/mRSYt07TJ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