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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鼎越抗告成功!京華城土地被扣押 高院撤銷發回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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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哲民、柯振中/台北報導
目前京華城案仍在持續調查當中,京華城的土地原先被扣押。不過,鼎越公司提出抗告後
,高院23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
本院合議庭審理後,認本案興建中之辦公大樓雖經臺北市政府核准容積獎勵率20%,但本
件是否已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2項所定「必要時」得扣押第三人財產之要件,原裁定
未詳予說明,尚有違誤。
又縱依檢察官聲請意旨認本案柯姓犯罪嫌疑人、彭姓犯罪嫌疑人有為京華城公司實行圖利
違法行為,然京華城公司與鼎越公司各具法人格,鼎越公司何以屬於刑法第38條之1第2項
第3款所稱取得犯罪所得之第三人,原裁定未妥適說明其認定之理由及依據,亦有違誤。
綜上,鼎越公司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故將原裁定關於此部分撤銷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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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認為京華城已經是第3人鼎越公司的財產了
京華城公司與鼎越公司各具法人格 是兩個不同的法人
高院認為北檢要查扣第3人的財產 沒有敘明必要性
所以退回假扣押的必要 台北地院裁定時沒看到京華城已經是別人的財產了嗎?
北市府: 爽 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