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被聲押 南

作者: oscarwu3041 (夢想家的羽毛)   2024-10-24 06: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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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被聲押 南院駁回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南檢追台鹽綠能近3億弊案,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等5人,認為他們涉犯證
劵交易法,但今天清晨5點,南院駁回,重點可能是檢方適用證券交易法的部分存在問題,
因此5人全無保飭回。
南檢22日搜索台鹽綠能公司,帶回19名被告、15名證人到案,包含陳啟昱、蘇坤煌、郭姓前
副總經理,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晁暘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並在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
禁見,引起社會輿論。
23日晚間6點多,南院開羈押庭,接近12小時複訊,直到今天清晨5點駁回南檢聲請,南院指
出,檢方認為台南前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兩人被控未實際繳納股款,並
且在會計憑證及財務報表中做出不實記載,涉嫌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違反「公司
法」及「商業會計法」。
然而,南院認為這件案子的偵查已接近完結,沒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或偽造證據的可能
,也沒有逃亡風險,所以認為無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的必要。
另外,檢方指控被告5人都涉犯證券交易法,171條第1項第2款「不利益交易」罪,導致台鹽
受到重大損失,還有同項第3款的「特別背信罪」,只要是依據該法發行有價證券的公司,
觸犯這些法規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併科1000萬元以上到2億元以下的罰金

不過,南院認為陳啟昱等5人可能未達違反證券交易法的程度,因為涉案的台鹽綠能公司,
雖然是台鹽公司轉投資成立,但兩家公司為獨立法人,且台鹽綠能公司,不是證券交易法定
義的「發行有價證券的公司」,也因此不適用證券交易法。
加上檢方未能具體說明案件不符合營業常規的細節,所以南院覺得罪嫌存有疑慮,最後駁回
聲請。
附註、心得、想法︰
完蛋!司法不到24小時又死了!
昨天南檢大動作搜索台鹽綠能、台鹽實業等辦公處,並將前董座陳啟昱等5人帶回偵訊,並
聲請羈押
不過稍早凌晨5點,臺南地院裁定5人無保請回
黃國昌老師想必又要咆哮啦,畢竟只有阿北才可以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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