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案子可大可小耶
小的就政治獻金超額捐款 罰錢了事
(但收錢的如果沒給民眾黨 就背信罪 可能到侵占罪)
大的就搓湯圓條款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如果被查到真的是搓湯圓
而不是就這麼剛好 這邊邱臣遠要選
那邊謝國樑的家中長輩就深受柯文哲演講感動
送200萬交個朋友
然後好死不死這200萬臣遠也分了一份(高度不可能 有人吃銅吃鐵吃人不吐骨)
這樣臣遠也同罪耶 收受賄款或其他不正利益放棄候選資格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這樣民眾黨有望繼地方縣市首長全員貪污 進化到
地方縣市首長與代理首長全員貪汙 了嗎??
想想就刺激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