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DFR (元亨利貞)》之銘言:
: 乳體
: 最近幾個大法官決議
: 很明顯的就是沒有民意 只有黨意
: 與民意脫節還需要這些在象牙塔裡的黨意橡皮圖章幹嘛?
: 大法官的遴選是不是該改成讓人民公投同意了..?
原則上只能仿效墨西哥近來新出的民選法官模式
但眾所周知,墨西哥是毒梟頻繁出沒的地方,議會選舉都能有候選人死於槍下,但選舉卻
仍可持續進行
可台灣就不同了,有候選人死亡時,整場選舉視同無效、要重新來過
這些背景事實,相信不可能不知道吧?
司法改革要成功,雖然必須治到痛點
不過假如出現治標不治本的情況,一切都是白費心機;且墨西哥的這個變更,也引起數百
抗議人士闖入參議院表達不滿
因此要為這改動前,宜先作好必要徵詢、甚至是公投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