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我們沒義務遵守判決」翁曉玲:按大法官邏

作者: kind5412de (foritwin)   2024-10-26 13:19:26
我有個快一點的方法推薦給委員,
我們直接修法五院院長由立法委員選出,
三軍統帥則改為行政院長兼任,
如果被選判違憲我們也沒有義務遵守判決。
這樣不是比較快嗎==
幹嘛繞這麼多彎彎曲曲。
希望府方要尊重多數民意,
知所進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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