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法學專家勸告藍白不要提出高違憲風險的法律,藍白不聽
現在藍白發現自己提出的法律被憲法法庭打回票
因此消極處理大法官任命案來拖延大法官上任
進而間接造成憲法法庭失能,這樣就可以強推違憲的法律
那在這段期間,如果憲法法庭真的失能
行政權做出了違反憲法的事情,立法權可以怎麼對應?
例如最簡單的,不給立法院預算,讓立法院沒辦法聘請人員進而導致失能
或者對應上述強推違憲法律的部分,只要總統不公告,你制定好的法律也無法實施
這些事情原本是違憲的,但憲法法庭失能的前提下,還有什麼救濟方案?
其實老實說就算憲法法庭還活著我也不知道立法院怎麼對應行政權違憲
理論上立法院幾乎拿行政院沒轍,看阿扁就知道了就是
只是我高中公民已經忘得差不多了,誰來幫我補習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