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奮
張瓊文大法官也加入朱富美大法官
認同對官員虛偽陳述,應克以刑責
且此條項目完全合憲!
以下節錄張瓊文大法官加入之不同意見書:
四、系爭規定聽證部分符合正當程序之要求
系爭規定關於聽證時虛偽陳述部分刑罰權之實現,須循刑事訴 訟法之規定,由檢察官依法偵?
起訴,經法官依法審判確定,立 法院自始至終均無主導程序或為司法判斷之餘地,與一般犯罪
之情形定,並無二致,自符合憲法上正當程序之要求。
承前所述,系爭規定聽證部分與刑罰明確性原則、罪刑相當原則均無 違悖,並符合憲法上正?
程序之要求。系爭規定聽證部分及其相關之 第59條之5第5項依法追訴規定,均屬合憲,本判?
均為違憲之宣 告,本席實感至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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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黑的畜生們,有七成是領民進黨稅金的社會底層
領著稅金護航官員說謊無罪,根本可恥
綠狗大法官毀憲亂政、破壞立院調查權
不知道虛偽陳述,等同侵害憲法賦予立法院的權責嗎?
到目前,已經有四位大法官認定:
關於聽證時虛偽陳述部分刑罰權之實現,須循刑事訴 訟法之規定,由檢察官依法偵查起訴,經
法官依法審判確定,立 法院自始至終均無主導程序或為司法判斷之餘地,與一般犯罪 之情形
定,並無二致,自符合憲法上正當程序之要求。
政黑網軍,挺獨裁,可恥!
綠狗大法官,挺獨裁,可恥!
賴清德,可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