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為何拿210萬金流去起訴柯P 無法說服大眾

作者: jump2j (Lockel)   2024-10-31 16:14:30
※ 引述《MinamiHinata (日向是成熟的女性了><)》之銘言:
: 蠻多政論都有這樣說法 偏綠的也沒否認
: 就是檢調如果只有拿現在確定的
: 朱亞虎210萬金流 來起訴柯文哲
: 雖然你貪2.1萬也是犯罪
: 但是只拿210萬來起訴柯P
: 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罪
: 就是檢調輸了
: 無法說服社會大眾 會笑掉大牙
: 像是尚公/東豪/周偉航 都贊成這種主張
: 偏綠的也沒否認這種說法
: 為何??????
: 因為幾百億的利益 金流只查到一點點???
: 笑貧不笑娼??
強調兩點
1.
政治獻金也可以成立收賄
收賄罪並沒有說,錢一定要進到本人口袋才成立
公務員收受任何型態的利益,都可以成立收賄罪,有沒有進到本人口袋不是重點
重點在於,「利益」與「公務」之間,有沒有交換關係
以京華城為例,只要證明柯跟沈之間,有「你給我政治獻金,我給你容積率」的約定
就可以成立收賄罪
接著再按給付容積率,有沒有違背職務,看是成立違背職務收賄還是不違背職務收賄
2.
利益多寡,並不影響犯罪成立,頂多影響量刑,但也不是主要考量因素
收賄罪處罰的是公務員販賣公務的行為,就算金額較小,低於行情,一樣是販賣公務
有些人就是比較賤,施以小惠就能背棄職責
有些人也比較蠢,願意為了蠅頭小而承擔巨大風險
法律不會因為你又賤又蠢,就縱容你的行為
小草一直強調是政治獻金,不是收賄,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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