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oscarwu3041 (小羽毛)》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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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bit.ly/3NQ9E6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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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宗力等7位大法官在昨天任期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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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今天起司法院正副院長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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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賴清德總統今天透過發言人郭雅慧轉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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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司法院組織法」第7條第5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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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定謝銘洋大法官 出任司法院代理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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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總統任命新任院長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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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呼籲立法院可以盡快行使同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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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日讓司法院恢復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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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i.imgur.com/UJF98XS.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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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原推文覺得很可悲
怎麼一堆人欣喜若狂
一看就知道原法規制度的設計是
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
意在平衡行政、立法兩權
今天組織法的代理規定就是一個一時不能產出院長的權宜辦法
照理來說
立法院不同意人選之後
總統應該儘速去協商或提名新的人選
立法院只能否定人選
不能也不該主動提出立法院屬意的人選
如果對於總統提名的人選
立法院不能反對只能同意
那還是權力分立嗎?
提名權是總統的正當權力
人事同意權也是立法院的正當權力
今天握有提名權的總統完全不與立法院做任何協商
甚至企圖用權宜方法繞過立法權的監督
無視權力分立的民主原則
還有一堆狂喜的支持者
我真的看不懂這些支持者是認同民主國家可以讓個人的仇恨情感凌駕在民主制度之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