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有人再說找不到金流
然而這麼多異常的政治獻金
甚至部分還是從威京集團流出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只是「假獻金,真行賄」
威京集團和柯市府有巨額以上採購案
依照政治獻金法第7條1項2款規定
「與政府機關(構)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 不得捐贈政治獻金」
所以今天威京集團有京華廣場案
是不能給柯P和民眾黨政治獻金的
因此那些確定的金流
(威京人頭、小沈1500)
因為屬於不得捐獻的範圍
所以都不屬於政治獻金
至於是不是屬於賄款
那就要看是否屬於行收賄的對價關係
今天京華廣場的不當容積取得
造成威京集團獲益111.7億
這就是賄賂的對價關係
所以說什麼「政治獻金跟收賄混為一談」
根本就是胡扯
那已經不叫做政治獻金了
通通都是有對價的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