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郭正亮:北檢可能快鬧大笑話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11-03 22:00:12
※ 引述《Rrrxddd (有噴 nlnlOeO RR )》之銘言:
: 郭正亮表示,事實上,橘子、吳諭非這兩個人涉案程度是完全不一樣的,吳諭非是明顯涉
: 案人,而北檢都還沒有證明橘子做了什麼事,還沒有任何證據,只知道跟柯文哲的關係,
: 沒有任何事證,就是起訴書寫不出來。
: 前立委郭正亮表示,若1月5日之前,橘子還是不回來,或是她回來,結果還是查不到金流
: ,怎麼辦?他覺得,北檢很可能快要鬧出大笑話了。
: 郭前委員真的一針見血
: 一葉知秋 見微知著
: 讓還在霧裡看花的百姓們
: 有一個清晰的了解
: 讓大家更能夠清楚分析政治的走向
假如郭氏所言為真,這豈不是代表沒有橘子,案件就無法繼續追查了嗎?
但撇開橘子的話,起訴書理應還是能寫得出來啊...
大概想了一下,大綱可能是這樣:
柯文哲自民國一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至一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擔任臺北市第四
任市長,為依據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柯文哲明知京華城並非依《都市更新條例》得展
開都更之地域,竟與彭振聲、……(其他被告)等人於一零八年(某月日)至一一零年(
某月日),基於意圖得利之犯意聯絡,……(詳細犯罪情形,如收受賄賂、決策過程等)
這些要如何勾結到橘子呢?
還是說橘子實質上應是「關鍵證人」,但因為「押人取供」失敗,而必須轉換其他手段來
解決問題呢?
反正這些不是一般人能知道的,只能等地檢署公開進展時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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