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推文 有人說這是民眾黨的傳統
突然想到 我搭配柯文哲這麼愛錢的原則
是不是因為不想付律師費 所以柯白黨才嘴嘴後再撤告 或甚至根本沒提告
聲勢也做到了 就像是柵欄關起來的狗 叫的特別大聲 很兇很怒
但柵欄打開 要實打咬(提告法律戰)的時候 就安靜下來了
因為之前憲法法庭雞蔥的表現很糟糕 配一個大法官之妻也無路用
也沒再請律師的 柯澤東才有辦法花錢請 因為賺很多? 還是沒請律師會愛錢的更誇張
所以我推測 柯白黨是因為愛錢(珍惜資源) 所以才嘴邱 不願意真的進入法律訴訟
都用嘴 一張嘴 超爽的 沒法院認證 就可以不停的嘴 不用怕沒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