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 無保請回後 有兩三個禮拜讓罪犯串證 主犯也逃了
現在才羈押只是做做樣子 過不久就查無實證全都判無罪啦~
1.新聞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41107000598-260106
2.新聞來源︰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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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鹽綠能利益輸送弊案 郭政瑋、戴妤倩羈押禁見
4.完整新聞內容︰
台鹽綠能利益輸送弊案 郭政瑋、戴妤倩羈押禁見
04:102024/11/07 中國時報 洪榮志 、台南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利益輸送弊案聲押5名被告,前台綠董事長陳啟昱落跑被通緝,
前台綠總經理蘇坤煌、鴻暉負責人蘇俊仁均羈押禁見,但前台綠副總經理郭政瑋、晁暘開
發負責人戴妤倩經台南地院2度開羈押庭均無保請回後,南檢抗告獲台南高分院發回更裁
,南院6日3度開羈押庭,裁准2人均羈押禁見。
台綠案聲押過程一波三折,南檢10月23日以陳啟昱等5名被告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
信與《刑法》背信罪、犯嫌重大,且有串、滅證與逃亡之虞向南院聲押;但南院24日以罪
嫌不足當庭無保釋放5人後,南檢隔天即向高分院提抗告。
高分院10月28日撤銷發回重新裁定,南院原訂10月31日11點開庭重裁,但因為颱風來襲法
官延到11月1日11點開庭後,除陳啟昱人間蒸發被強制拘提外,法官當晚也裁定蘇坤煌、
蘇俊仁羈押禁見,但郭政瑋、戴妤倩仍無保請回。南檢11月5日再向高分院抗告,當晚撤
銷發回更裁。
南院昨天上午11點重開羈押庭,法官認為,郭政瑋、戴妤倩的犯罪嫌疑,有證據及相關證
人證詞可以佐證,足認2人均涉嫌重大;加上根據相關證據資料,可知郭政瑋、戴妤倩與
其他共犯顯然相互熟識,關係並非一般,難認2人對以不合營業常規的方式,損害台鹽及
台綠的利益毫無所悉。
此外,鑑於共犯陳啟昱如今通緝在案,再考量此案犯罪事實及金流複雜,涉及經手的人員
甚多,相關案情及潛在犯罪事實仍待檢調釐清調查,如讓2人交保在外,顯然有勾串證人
或有湮滅、變造、偽造證據之虞,有羈押必要,因此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予以羈押,並
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