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vin05233》之銘言
: 為了怕臨時加班的網軍還沒了解狀況
: 不囉唆 先貼圖
: https://i.imgur.com/KqDs690.jpeg
: 這個你們要怎麼護航?
: 詐取1000多萬 用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 最後以詐領財物罪判一年多
: 還緩刑 噗
: 台灣司法真的演都不演了
: 赤裸裸的甘願當政治鷹犬
: 走狗打手消滅政敵
: 小弟蠢草 現在入党還來的及嗎?
對啊,這個用助理人頭來詐領國家的錢
阿不就是貪污罪嗎?
之前新竹的案子也是這樣子弄得沸沸揚揚…
連多領 $466 都可以算是貪污罪…
反觀
這個案子盜領了1000多萬耶~
為什麼又只變成只有「詐領財物罪」?
欸~
這個刑責差很多耶~
所以到底是哪裡不一樣?
$466 貪汙罪
$10000000 詐領財物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