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ikal (miikal)
2024-11-10 01:06:01反歧視法撤案了! 台灣差點直接進入DEI世界線
https://i.imgur.com/scDRzXQ.jpeg
如圖,10/18才過一讀的反歧視法在這個週末突然撤案了,雖然完全只是時機湊巧,但在川
普確定當選後這個法就縮了,不得不說大宇宙的意志有在運作。
反歧視法並沒有引起什麼波瀾就過一讀了,完全沒版面,名稱也很正面,朝野都有共識要推
法案,草案是行政院寫的,民進黨立委吳思瑤積極促成,國民黨立委陳菁徽完全沒改什麼內
容就提案也一讀了,那到底有什麼問題?
https://i.imgur.com/HyfNXHL.jpeg
反歧視法的目的是,推動者認為目前的法案對歧視的適用範圍不夠全面,而且行政罰常常沒
有辦法讓受害者得到該有的賠償,所以順應國際潮流,我們也該有這個法。
這個法案我看到的重點如下:
1. 保護種族、身心障礙、性別、年齡、宗教信仰..等所有的身分都不被歧視,性別的部分
包括性向和性別認同(對DEI敏感一點的應該開始發現問題了吧)
https://i.imgur.com/SXrrQD4.png
2. 不只規範政府單位,任何提供大眾服務的單位都在範圍內,早餐店、電影院、便利商店.
.,可以說一般營業場所都是,這些場所不可依身分拒絕、禁止、排除、限制、區別等差別
待遇
3. 提告的人只要敘述事件經過,被控訴歧視的人要負舉證責任證明自己沒有歧視,而且可
以追溯五年
4. 惡性歧視可以罰三倍
5. 即使不能證明受到什麼損害,每個事件還是可以求償一千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6. 各級政府應該要積極辦理DEI相關措施和課程
光是寫這樣,我相信大家已經可以發現這個實施下去會多可怕,現行其實就很多反歧視的相
關法律,也很多無辜的人被搞到,但這個修法是連一般私人企業服務大眾都會被搞到,看誰
運氣比較不好而已
舉個例子,隨便一個人都可以說「三年前我去一個女性美體除毛SPA,結果美容師說不好意
思他們這邊只做女客,這三年我都很傷心,我自我認同為女人,所以我要告她們。」
而這些美容沙龍就得去證明三年前她們並沒有歧視,但也沒用,畢竟「不可依身分拒絕、禁
止、排除、限制、區別」所以這完全會被認定為歧視,吃上30萬以下的賠償。我只是舉一個
性別認同+實體消費場所的例子,但不難想像還有多少組合拳可以打,種族+網路平台言論、
身心障礙+勞資關係......太多了。只要被告就要開始自證我真的沒有歧視,外國立法後什
麼奇葩的例子都有。
不少人對於歐美DEI的發展都有一個疑惑,他們怎麼會讓事情走到這樣?但實際上我們台灣
經過一次就知道,這是無聲進行的,沒有多少人知道這種法一讀了,等到被告的人夠多開始
鬧大,有一些像喬丹彼得森或JK羅琳的人開始出來罵給大眾知道,法律面和政策面早就全面
DEI了。
有個英國男記者做過實驗,他穿西裝、身高18幾還有留鬍子,完全就是一般男性的樣子,跑
去女性內衣專櫃說他要試穿,根本沒有櫃姐敢拒絕他去女性更衣室。百貨公司櫃內的更衣區
還算是安全,但其他的狀況呢?
雖然只是時間點很巧合(因為撤案好像要一到兩週),而且之後可能還有別的立委不死心想推
並不能掉以輕心,但川普當選後就看到這個好消息,實在是太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