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incho (世界的盡頭)
2024-11-11 07:50:43※ 引述《geordie (夢の住民)》之銘言:
: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
: 1.新聞網址︰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 https://bit.ly/4hKtApe
: 2.新聞來源︰
:
: 自由
: 3.完整新聞標題
: ※ 內文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刪減 ※
: ※ 注意發文標題 為原始新聞標題從頭張貼 切勿修改與刪減 ※
: 立委提修兩岸條例 中籍任公職 須提喪失原國籍證明
: 4.完整新聞內容︰
: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 國籍法明定不得雙重國籍 兩岸條例有漏洞要補起來
: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中國籍配偶任公職,恐洩漏國家機密給中共。為確保台灣安全,
: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沈伯洋等人提案修正兩岸條例,明定中國籍人士在台設有戶籍滿十年,
: 須提出「喪失原國籍證明」,否則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人員及
: 組織政黨。
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是正確的做法,但是兩岸人名關係條例裏面對中國大陸
根本沒有國籍的概念,所以提要喪失國籍證明就是來騙的。
真的要檔陸配從政又要合憲的做法,直接修21條把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這條
改成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一百年就行。這條釋字第618說過合憲。
所以這些人根本不是想解決陸配任公職的問題,甚至可以說他們連禁止都不見得是真
的想做,提這個就是製造爭議搞抗中保台這一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