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委提修兩岸條例 中籍任公職 須提喪失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4-11-11 11:05:24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最一開始就不應該允許prc 人取得roc 國籍
: 就沒有後來的屁事
: 直接提案修法遡及既往
: 現在P R C人取得R O C國籍身分者
: 全部改回沒有政治參與權力的永久居留權即可
: 這才是根本之道
看來這就是討論的結論了
我先說
不論藍綠白提這樣修法,我都支持
那麼想問板上藍白粉
如果這是綠營提案
你支持藍白黨附議通過,還是支持藍白黨反對
有沒有藍白粉敢表示一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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