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2022年5月10日三讀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第28條條文修法後有條件放
寬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擔任公務人員。條文也明訂,放寬的條件為因該外國國
家法令導致無法放棄國籍,必須在到職前先依規定辦理放棄外國國籍、出具證明佐證文件
經外交部查證屬實,才能任用為公職人員,且也規定其職務不得涉及國家安全或國家機密
的機關及職務。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8條、《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規定,放寬雙重國
籍國民可任公職適用對象包括政務人員及在各機關組織法規中,定有職稱及官等、職等的
人員,但不包括民選人員。
至於牽涉國家安全或機密的職務,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6-1條規定,包括
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機關、外交部及所屬機關、國防部及所屬
機關等多個機關及職務。
奉勸藍白粉啦
不要整天用一些奇怪邏輯跟斷章取義的方式來曲解法律跟相關規定。
最後走向跟自己曲解的意思不一樣
又不肯承認自己是法盲
然後就在那邊撕心裂肺的哭訴司法不公
真的不要這樣
這樣不好
我相信你們的基因沒問題
加油!
※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https://www.mac.gov.tw/cp.aspx?n=21997B3E74AD8AB7
: 三、我嫁來臺灣之前,曾在家鄉取得中國大陸公務人員的資格。現在來到臺灣,希望也
能
: 延續以前的專業能力,繼續尋找在公務機關工作的機會。請問陸配有報名中華民國之公
職
: 考試及服公職的權利嗎?
: (一)中國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後,依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須設籍滿10年才能擔任公職
: 看到沒
: 須設籍滿10年才能擔任公職
: 須設籍滿10年才能擔任公職
: 須設籍滿10年才能擔任公職
: 已經可以擔任了哦
: 可見放棄國籍是最近一年才加上去的
: 民進黨這樣硬幹到時候行政訴訟會輸很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