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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整新聞標題曹興誠告國台辦宋濤、陳斌華 陸委會:尊重任何人主張法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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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日前遭國台辦列入「台獨頑固分子」名單,他在11日召開國際記者會,宣
布對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控兩人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對此
,陸委會表示,尊重國人主張法律權益,並重申中共干涉台灣人民的言論自由,只是製造更
多兩岸交流的障礙。
陸委會提到,「中華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任何國人要主張法律上的權益,我們都予以尊重
。」
陸委會指出,對於中共操作所謂「懲獨」清單,企圖營造對台具有管轄權的假象,台灣人民
早已看穿,也絕不會接受中共的威脅恫嚇。
陸委會強調,「如果中共一意孤行,妄想干涉台灣人民享有的言論和表意自由,只是無端製
造更多兩岸交流上的障礙,無助增進彼此相互尊重與理解,更無視2300萬台灣人民維護台海
現狀的決心。」
曹興誠在記者會上表示,這次中共所安的罪名是顛倒黑白,恐嚇令人心生畏懼,相關犯行已
觸反我國《刑法》。曹興誠的律師鄭文龍也指出,陳斌華在記者會指控曹興誠是台獨頑固份
子,要限制旅行、限制經商自由,甚至威脅危害生命,不僅違反國際法,也觸犯《刑法》第
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可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中共官員在台灣是否有管轄權,鄭文龍解釋,陳斌華的行為是透過國台辦記者會傳播,
曹興誠在台灣看到後還是會怕,這就構成《刑法》的「恐嚇危害安全罪」,根據最高法院相
關見解,台灣法院對這種案件是有管轄權的。
鄭文龍還說,他們今天就會去台北地方法院遞自訴狀,若兩人未來沒有到案,就可以發布通
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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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註、心得、想法︰
抗中商人曹興誠
不滿日前被列入台獨頑固份子名單
憤而提告 國台辦高層
宋濤、陳斌華
可是不對啊
被列入台獨頑固份子名單
不是你們口中說的
光榮驕傲時刻?
怎麼現在又要提告了呢
陸委會沒有說會提供協助
僅表達 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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