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查到這篇判決
廢除函釋的時間點是2023年5月
同年9月嘉義地方法院判決
裁判字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12 年度朴交簡字第 295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09 月 28 日
被告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第4款所規範之大陸地區人民,有卷附入出
境資料查詢結果可按(見警卷第19頁),而依同條第2款規定,所謂大陸地區,乃指臺灣
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故大陸地區人民尚無適用刑法第95條外國人驅逐出境之餘地
看到沒
法官認為大陸人不能比照外國人驅逐出境
我這幾天一直強調你們法律戰會輸
因為函釋就是沒法律效力
法官看到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第2款跟第4款
一樣會說大陸人就是本國人
民進黨用國籍法卡陸配參政訴訟一定會輸得很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