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只要緩刑,就天下無敵了吧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11-13 13:29:44
※ 引述《ppoor2005 (伊語)》之銘言:
: 只要緩刑,就天下無敵了吧
: 常看到一堆司法案件,例如判刑3年,緩刑5年.
: 或者判10年,緩刑20年.
: 講簡單點,只要緩刑,就不用被抓去關
: 這有比較好嗎
: 以後乾脆判,判30年,緩刑50年好了
「緩刑」不能隨便亂給
按《刑法》第七十四條,必須「有期徒刑二年以下、拘役或罰金」,同時「未曾因故意犯
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或「雖然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但在執行
完畢或赦免後五年內未再故意犯罪」,法官才有權為緩刑宣告
這種擺明是不明確瞭解法律的結果了吧?
而且觀察所提司法案件,又不是親綠的就一定緩刑、親藍白的則一定要入獄執行
只是在媒體的渲染下,已經產生失焦的疑慮了
因此才說,不要任意「聞雞起舞」,否則極容易失去判斷能力,進而連是非都無法分辨,
同時真相都拒絕認真看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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