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議題
判決死刑的評議簿怎麼保存年限比死刑犯壽命還短?
我不知道這些東西的保存年限是幾年
一般公文保存年限分永久、30年、25年、20年、15年、10年、5年、1年等等
死刑犯被判處死刑後
超過上述任何一個年限不執行死刑
我都覺得很糟糕了
※ 引述《KONAMI ()》之銘言: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66436&utm_campaign=viewallnews
: 三立
: 3.完整新聞標題
: 爆30件死刑犯評議簿已銷毀 吳宗憲:5狀況「隨時可要求回家」
: 4.完整新聞內容︰
: 大法官憲法法庭今年9月針對死刑做出部分違憲的解釋,未來法官必須經由一致決才能判
: 死,且精神障礙者一律不可判死。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9日)指出,司法院查閱
: 37名死刑犯卷宗的「法官評議簿」,其中30件均因超過年限已銷毀而不復存在,無法證明
: 這30件的法官是一致決;「在37件待執行的死刑犯中,至少超過30件的死刑案件將回歸普
: 通法院審理,他們隨時可以要求回家。」,並提出5種可能狀況。
: 吳宗憲透過臉書表示,18日到台北地院考察,問及司法院,憲法法庭既已做出113年憲判8
: 號判決,要求法官必須「一致決」才能判死刑,是否即會影響國民法官庭的量刑的問題,
: 因縱使國民法官多數要判死,也會因為「單一」廢死派職業法官不判死,而全盤推翻。司
: 法院竟當場表示,經查閱37名死刑犯卷宗的「法官評議簿」,其中30件的評議簿,均因超
: 過年限已銷毀而不復存在,無法證明這30件的法官是一致決,則依據113憲判8主文第13項
: ,舉證責任的不利益必須由檢察總長負擔,因此這些死刑犯均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
: 訴,且非常上訴必然成功。
: 吳宗憲指出,也就是說,找不到評議簿的死刑案,就無法證明法官是一致決,如此一來,
: 當初好不容易死刑定讞的判決,就會被撤銷,所有死刑犯將回到普通法院成為一般被告。
: 吳宗憲說,從上個月以來就針對這個荒謬的情況,不斷質詢司法院、法務部、檢察總長,
: 因當大法官恩賜免死金牌後,這些「起死回生」的被告,很有可能因為以下這幾種狀況被
: 釋放,回歸社會:
: 第一,根本不符合法定羈押要件,回歸社會怎麼辦?第二,縱使羈押,羈押期限只有15個
: 月,審理不完怎麼辦?第三,改判無期徒刑後,聲請假釋都符合教化可能性怎麼辦,有人
: 適用15年便可以假釋的舊規定怎麼辦?第四,當初收容等待槍決的天數,將來是否會被人
: 權團體要求折抵刑期?以及第五個可能性,這些被告是因為執行槍決前的收容,而被關在
: 看守所,那非常上訴一旦成功,身份已轉換為被告,就算法院願意裁定羈押,那到事實審
: 法官裁定羈押前的這段空窗期,根本沒有限制這些被告人身自由的法定事由啊,還是,最
: 高法院要自己改判?
: 吳宗憲強調,他已發文給司法院及法務部,需要相關單位盡速解決,否則,很快死刑犯就
: 要回到社會,甚至就住在你我同一社區,如此荒謬離譜的情事,讓被害者家屬情何以堪?
: 要日日活在恐懼中嗎?特定立場的政客、側翼律師,還拼命用錯誤的法律解釋為執政黨護
: 航詭辯。當死刑犯就住在你我身邊,將會造成社會安全非常大的動盪,然而政府至今竟仍
: 視而不見,善良老百姓要如何安身立命?
: 5.附註、心得、想法︰
: 這當初在釋憲的時候應該沒有想到
: 結果因為技術性問題這些死刑犯要回家了
: 想必綠粉已經想好怎麼嫁禍給馬英九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