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情不同
台灣不適合這一套
即使在美國
馬斯克的主張也可能大打折扣
因為會牴觸美國法律而無效
最後就是要大量修法
這是一個大工程
雷根總統有推行過政府瘦身的計畫
當時超過2500條改革建議
真正落實的不知道有沒有1/10
很可能沒有
馬斯克這個宣示
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裁員5%、10%可能可以
美國也是有約聘跟臨時人員
但再多的話
會遇到法律上的困難
削減預算規模也是會遇到法規的問題
有些支出就是必須
是法律規定要付的
如人事費用
政府必須付錢給雇用的人員
不付都不行
要減少預算必須先修法
唯一最有可能做到的
是「機關合併」
把400多個部會整併成99個部會
這當然也要修法
但是通過的可能比較高
總之,可以好好觀察
馬斯克推動政府再造的進度不太樂觀
這事情沒有他想得容易
大家可以繼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