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tinyurl.com/ycy7kwnd
2.新聞來源︰
三立新聞網
3.完整新聞標題
勞動部輕生員工「輪椅運遺體、沒蓋白布」挨批:在演戲!新北消防局回應
4.完整新聞內容︰
位於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的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的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傳
出有一名39歲的吳姓公務員疑似遭到分署長謝宜容長期職場霸凌,4日上午7時許被發現在秘
書室的辦公室內輕生死亡。怎料,在事件爆發後,竟又傳出吳男當時明明已經明顯死亡,但
救護人員獲報到場後,卻因高層指示「貨梯只是長官使用」而未使用擔架,改用輪椅將吳男
的遺體用做坐勢的方式從客梯送下,甚至並未蓋上白布,引發外界質疑不尊重死者。對此,
新北市消防局也做出回應了。
一名網友在PTT上以「為啥救護人員會配合勞動部讓遺體坐輪椅」為題發文,表示救護人員
到場時發現吳男已經OHCA,「應該依照SOP通報警方跟檢調來處理吧?怎麼還會配合勞動部
的指示,把遺體弄成坐輪椅的樣子送進救護車裡咧?」認為消防救護機關及勞動部並無隸屬
關係,怎麼可能會聽一個勞動部分署長的指揮做這種違反職業倫理的事,到底是多大的勢力
打去跟這些救護人員的上級喬好,讓這些救護人員被迫配合去擺弄死者遺體,然後演出一齣
讓那個死者在醫院死亡的戲呢?」
對此,新北市消防局表示,吳男當時呈現「屍僵」的狀態,身體仍有餘溫,並不完全符合明
顯死亡的定義。此外,吳男家屬第一時間得知消息後,也希望先將吳男送醫,才會按照流程
來進行,除非家屬願意放棄急救。至於外傳將吳男的遺體用輪椅運送下樓,消防局強調,揶
揄電梯空間相當狹小,才會採用「椅式擔架」做搬運的動作。
5.附註、心得、想法︰
針對不尊重遺體一事
新北市消防局出面回應
吳男當時呈現「屍僵」的狀態,身體仍有餘溫,並不完全符合明顯死亡的定義
尊重家屬意願所以先送醫
電梯空間相當狹小,才會採用「椅式擔架」做搬運的動作
可是根據我的印象
明顯死亡定義的其中之一不就是「屍僵」嗎
屍僵+身體仍有餘溫
所以不符合明顯死亡的定義
有沒有有這方面的知識的板友釋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