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民進黨立委黃捷及王美惠均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條文修正,若無辦理放棄原
: 有國籍,並提出喪失國籍證明,不得登記為立法委員候選人。修正案在今(22)日立法院
: 會上,沒有黨團提出異議,順利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笑死
我是藍白就照樣讓法案過
然後賴清德照樣暗爽的公佈生效
然後明年TMD那位新科立委要上任時就好笑了
想也知道 立法院一定同意他上任
然後 我看有誰要用哪條法來阻止她上任.
不要跟我說過這條法案 因為這法案就明擺著違憲 只是沒拿去釋憲而已
因為法案內容是要喪失國籍證明 啊 她就沒有ROC以外的國籍能放棄
那這條法律干她屁事?
到時看DPP要怎麼收山。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