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現在就是拿運動彩券來模糊焦點
幹,台灣就是有非法地下賭博,才會有組頭拿槍跟錢去找球員
要比運動彩券來比啊,幹你娘的藍白糞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20050
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4-3 經擇定之發行機構,於發行運動彩券期間,除有正當理由,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外,
應依主管機關所定之遴選條件達成銷售目標;未達成者,應補足盈餘。
給你賣彩券賺不夠目標,要自己補足盈餘
6 運動彩券獎金支出不得超過售出彩券總金額之百分之七十八。但發行機構提出營運維持計
畫或配套措施,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7-1 運動彩券以實體方式銷售者,銷管費用不得超過其售出運動彩券金額百分之十二;
依第十一條利用電話、網際網路或其他電訊設備銷售運動彩券者,銷管費用不得超過其
售出運動彩券金額百分之十。
8-1 運動彩券發行之盈餘,應全數專供主管機關發展體育運動之用,不得充抵政府預算所
編列之體育經費,其使用範圍,由主管機關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
9 發行機構應於每月終了,將運動彩券發行情形作成營業報告書,併同損益表、獎金支出
情形、盈餘分配表及銷管費用明細表,於次月十五日前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21-1 以強暴、脅迫、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者,處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幹你娘,地下組頭只要能做到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的任何一條
麻煩拿出來嘴一下讓我知道
21條之前是資格限定跟發行規範
21條之後是罰則
拿這種有完善規定的來比,我就看藍白糞要挺館長挺多久
希望你們能挺到底,我樂見館長晚上繼續發瘋幹譙
幹你娘是不是要大家記得藍白糞有多爛
搞爛台灣的運動環境以後,現在來污衊台灣的運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