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whung (畫一隻雞)》之銘言:
: ※ 引述《myIDis7 (個字)》之銘言:
: 先申明 我是柯黑
: 以免有人扣我柯粉、小草的帽子,對我做人身攻擊
: : QRcode沒人看得出後面是什麼
: 應該都是
: 2024teamkp.oen.tw
: : 只知道可以捐款 後面接一個捐款頁面
: : 後面金流串誰根本不知道
: : 這樣居然可以護航
: : 除非陳智菡是小草工程師
: : 不然改了之後 就那筆錢匯入後沒在政治獻金帳戶而已
: : 哪裡對的到帳
: : 神不知鬼不覺
: : 面對這種新招指控
: : 居然選擇的是護航?而不是說我們再釐清
: : 找工程師來釐清版次問題
: : 護航這個太神奇了
: 你這邊邏輯錯誤
: 捐款頁面 不知道串流到那
: 應該是「質疑的人」提出證據,說匯款(捐款)的錢流到了木可
: 而不是「被指控的人」提出證據,說他們沒有把滙款改到木可
: 陳智菡不是工程師,沒資格、無法保證沒改
: 但我們更沒有資格說有改啊…
: OOO聽檢方說、鏡檢說…
: 那都是聽來的啊
: 現在就沒有看到 可以相信的物證啊…
: 像 之前的 1500、200萬、 謝家、陳大哥等
: 至少有記者具名、當事人承認,所以有一定的信任度
: 這次都沒有啊…
: 某某人聽來的, 這叫什麼證據啊
: 11:00 補充
: 民眾黨政治獻金找到的平台方, 是應援科技
: 會員是可以查看錢是轉到那個帳戶的
安安我法盲好奇問個問題
這個004是證人不受偵查不公開的限制所以可以大談
但是當初給他「QRCODE實際上是入木可帳戶」這個消息的檢調人員
是不是就違反了偵查不公開的原則?
還是說只要我流出消息的對象不受約束所以無所謂
那這個偵查不公開原則根本形同虛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