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拍板修正民法1085條
刪除「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等文字
要求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
應考量子女年齡及發展程度
尊重子女人格
不得有身心暴力行為
情節嚴重者可停止親權
然後專家呼籲要有配套
畢竟就是有些小孩
好好講當你是空氣
利誘也沒用
只好靠懲戒
結果現在DPP這些左膠
直接刪除懲戒權
只能正向教導
以後是不是除了打罵
連罰站、隔離、冷對待都不行嗎?
那這些不聽話的小孩
是就放養嗎?
等著長大變成89?
而且父母不能懲戒
成年後法院才能懲戒
這是不是DPP的89養成計畫?
還是滅台少子化計畫?
畢竟沒人想生89
這樣這樣以後誰敢生
我是覺得應該成立以下配套措施
針對不聽話的小孩
1.父母如果覺得小孩教不動
可以直接放棄親權
不負教養責任
2.由DPP成立綠衛兵小學校
針對這些被棄養的小孩
直接由黨來教導跟養育
3.以後這些小孩如果變成89
還是對社會造成危害
黨都要負連帶責任
對社會大眾道歉
不知道青鳥覺得如何
青鳥就是要從小培養
還是青鳥們沒女朋友也沒小孩
根本不需要擔心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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