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12-03 11:38:34※ 引述《miler22020 (小草 代號亞斯伯格)》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F9SvTPc.jpeg
: 台中版撿到的 幹看完笑死
: 這屁孩果然嘴硬
: 拿球棒把老師打到挫傷
: 當天還不道歉 要等到隔天報警才道歉
: 老師最後人還是太好撤告
: 盧阿嬤:老師不適任!
: 笑死 這老師完全沒問題
: 盧腫臉快去跟老師道歉吧
要不要上車是一回事
但主要問題在於粗體字加底線部分「不對學生提告」,這於未有多加著墨前,便是導致盧
市長下錯判斷的主要因素
且事後市長也已經道歉,但表明「該追究的責任還是必須繼續」
理論上這不是什麼喪事喜辦的問題,而是對於情緒控管之事,仍有待改進的地方...
可是就心態部分,還是有一定的問題
畢竟說到「嚇嚇學生」這一「辯解」,這可不是開玩笑的事情,且說警力沒有制限,也不
是很正確的講法
心平氣和地坐著來談,總好過鬧上警局、少年法庭,增添不必要的麻煩
同時這也不涉及所謂「培育殺人犯」的假象,要妖魔化太深的同時,得先檢討教育制度、
司法處理上是否有待彌補的漏洞,避免未來再起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