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Peggy FB
過往都是和他一起出門活動,該做什麼跟著他就好了,現在只能一人形單影隻出門,獨自
一人孤單回到家裡,讓我更想念他了,昨天參加活動回來後,很想寫些有關他的事情,我
要說:「文哲!你所承受的事情都在持續寫歷史…」
今年五月中開始出現一堆他當市長的招商成績被說成圖利的新聞,引我一陣擔憂,但
他總是笑我愛想又愛操煩,不過看著我的憂心,他也會把京華城的原委說給我聽,這也是
我在九月八日濟南路活動上所講的一段話,當時是憑記憶力把他講的意思給講出來,雖不
是很流利,但就是努力想把他跟我講的意思講給大家聽。
當天在台上我是這麼說的:
「京華城是他指派的「專案經理人」主持數次會議後大家共同決定給的容積率,最後結
果是主持會議的專案負責人代市長蓋上「甲章」決行(每個到副市長就決行的案件,就由
副市長代市長蓋上甲或乙或丙章),過程中市長「尊重專業經理人」、「委員一個都不認
識」、「這樣犯了什麼罪」?
有人質疑說,有些委員是先生之前認識的,質疑他說謊,這只是抓他講話的語病而已
,他說的意思是那些被找去開會的委員有誰, 他完全不知情, 既然不知道,自然也無從
和他們聯絡或指使他們,他說有些委員他先前的確認識,但也是先前就認識的,後來被聘
去當專案審查委員,他是毫無所悉。
隨便找條新聞,我照原文抄下來:
「檢廉懷疑,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容積樓地板面積予京華城改建案涉〝違
背法令〞,仍令彭振聲主持都委會,用各種手段,多次召集都委會,促成京華城改建案擴
增到840%容積樓地板面積。」
他跟我說他在京華城案中只簽一只公展文, 該不該給容積、給多少,交專業的委員
會去決定,我就要問,交給專案經理人處理的事情,此後就未再有過問,請問有什麼證據
說他「用各種手段多次招開都委會、促成京華城改建案擴增」,請問說他這樣證據在哪裡
?最後又說他「涉〝違背法令〞」,請問他到底違背了中央或地方哪條法令?哪條法令說
北市府無權給容積率?
有人說他簽了京華城的公展文,就違法了,就有罪了?
這讓我更不解了,若是一個簽下去就是五年以上圖利重罪的公展文,公務體系內為
何會層層往上送到市長室構陷市長入罪呢?他常說公務員是要服務市民的,做事要快,但
以不違法為原則,要你快,沒要你違法,我更不相信台北市這麼多優秀、資深的公務員會
集體法盲到這種程度,送個簽下去就五年徒刑以上的公展文給市長簽?
我深信他不知道簽公展文會有罪,若知道簽下去就是五年以上的牢獄之災,怎麼會簽
呢?還記得他曾跟我說,當時京華城公展一個月時間, 也不見附近居民或議員有任何反
對意見。
最後想說一下,我們常把偵查不公開掛在嘴邊,以上我講的有關京華城案的內容,是
轉述先生先前對我說的話,沒人在偵查庭上問過我這些,這些也非偵訊內容。
(上次臉書刊出先生當市長後我們夫妻每年的報稅總收入,會PO這個是因為有人誤把我
記者會上講的五年可以存入的千萬現金流誤當成是我們家五年來的總收入額,因有此謬誤
解讀,所以才收集完整後在臉書公布;此外也因應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法的規定,公務人
員財產增加若超過每年報稅的總收入,就負有說明義務,所以才PO出我們家每年報稅單上
的總收入;另外刊出我每次陪先生到外縣市做市政交流時,我自行負擔費用的收據,因我
非市府官員,市長總是恪遵財政紀律,要求我自行付擔費用。)
(這張照片應該是他頭髮最豐盈的時候了,那時為了拍結婚照好看, 被我拉去燙了個大蓬
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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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佩琪醫師
默默為阿伯澄清
懷念阿伯的過去
阿伯自始至終始終如一
阿伯還是那個阿伯
變得是台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