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賴清德簽和平條約 問題就解決了

作者: kuninaka   2024-12-08 19:12:18
柯憐阿
中止內戰有什麼用
你知道中國直接立反分裂法
把台澎金馬列為法定國土
你要拿什麼東西跟人家談啊???
是受到什麼刺激才會崩成這樣?
※ 引述《lono (lono)》之銘言:
: 如果賴清德去和中共簽和平條約中止內戰
: 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
: 同時割讓我國大陸地區 香港地區 澳門地區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 那大家就不用再吵大陸人是不是我國國民的問題了
: 這才是法律上解決爭議的方法
: 大家說好不好?
反分裂國家法
第二條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
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
國分裂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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