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賴清德簽和平條約 問題就解決了

作者: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24-12-08 19:50:56
是不是一堆人搞不清楚
和平協議
和平條約之間的差別啊
原po主張的和平條約
是國與國之間戰爭簽訂的條約
這是國際法約束保障的
縱使對方耍賴不遵守
那又如何呢?
我國實際領土主權又沒什麼損失
唯一的損失就是沒辦法反攻大陸了
難道各位還想反攻大陸喔
結果一堆人在原po底下狂噓
是不是想成和平協議了啊
※ 引述《lono (lono)》之銘言:
: 看了大家的回應
: 墨西哥的確是一個好例子
: 1847年1月13日美國與墨西哥簽署條約在加利福尼亞停戰。1848年2月2日簽署的瓜達盧
佩?
: 伊達爾戈條約最終停戰,美國獲取對加利福尼亞(下加利福尼亞半島仍屬墨西哥)、內

: 達、猶他的全部地區,科羅拉多、亞利桑那、新墨西哥和懷俄明部分地區,同時美國亦

: 墨西哥支付1,825萬美元作為補償(相當於2012年中627,482,629美元)。
: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美墨戰爭
: 墨西哥和美國簽約
: 正式割讓加州給美國
: 所以現在墨西哥人不會吵
: 加州人是不是墨西哥人的問題
: 如果賴清德去和中共簽和平條約中止內戰
: 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
: 同時割讓我國大陸地區 香港地區 澳門地區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 那大家就不用再吵大陸人是不是我國國民的問題了
: 這才是法律上解決爭議的方法
: 大家說好不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