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現在一些不管是新聞媒體的報導也好、或者是板上在討論柯文哲的貪汙案
板上都有一些ID會以 現在柯文哲是被起訴了嗎、是有證據了嗎、法院判決了嗎 ? 來辯護
然後我再去稽查這些ID過往的推文內容
不外乎是指控民進黨的超思、綠電、疫苗、新竹棒球場、爐渣、賴百億...等等
有的甚至還指名道姓 誰誰誰貪汙,像是指控 林智堅、賴品妤、陳時中貪汙
但我看這些案子 這些被指控貪汙的人 都沒有一個被起訴、甚至連被列為被告都沒有
但是還是不斷有人要指控 這些人貪汙
但你講到柯文哲貪汙、而柯文哲也已經被羈押禁見了、被檢方起訴是100% 不是99%
可是你討論柯文哲貪汙就不行,因為無罪推定原則
上一個案例是高虹安在2022選前 板上也是在討論高虹安貪汙,也是有人說被列為被告了嗎
、等高虹安列為他字案後、又說又不是偵字案、等轉到偵字案後、又說 又還沒起訴、
等被檢方正式起訴了、又說法院又還沒判決、等法院一審判決下來了、又說 又還沒三審
馬的,要這樣等到三審 才能討論的話,至少3-5年跑不掉 到時候誰會想討論、誰想理他
為什麼無罪推定原則只適用柯文哲,民進黨就不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