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ordie (夢の住民)》之銘言:
: 國民黨版的草案:
: https://bit.ly/3Vx6KIj
: 要求總統宣告戒嚴後,需在24小時內提交立法院議決通過,
: 並規定若遇上立法院休會,應即刻召開臨時會處理。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並未規範戒嚴案送交立院後的審議程序以及時間,
: 因此她另提修正草案,
: 增訂戒嚴案提報院會8小時內,召開審查,審查及表決時間需於24小時內完成,未完成視為
: 不通過。
: 原戒嚴法
: https://bit.ly/4g5L6mM
: 第一條
: https://bit.ly/3D4JwCZ
: 總統需透過立院的同意才能宣告正式戒嚴
: 若遇情勢緊急可先宣告但需一個月內請立法院追認
: 第12條
: https://bit.ly/4f5zBKM
: 戒嚴之情況終止或經立法院決議移請總統解嚴時,應即宣告解嚴,自解嚴之日起,一律回復
: 原狀。
: ===================
: 國民黨把原第一條的兩項因素都攪在一起,
: 明明原戒嚴法就有寫立法院決議後可請總統解嚴,
: 還有第一條戒嚴案的處理sop
: 啥叫未規範立院對戒嚴案的處理SOP
: 國民黨你到底在幹啥,浪費提案的位置484
一個月追認期改成24小時
這不好嗎?
減少總統濫權的空間
也避免南韓的情況發生
還是你支持這三十天可以給總統更多時間操作戒嚴?
一般來說是越早讓立院追認或取消是最好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