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法官需解釋何種犯罪符合情景重大吧?

作者: v40316 (v40316)   2024-12-11 11:59:57
※ 引述《peter080808 (peter)》之銘言:
: 如題
: 如今預謀縱火導致8個親友死亡
: 包括父母 老婆 自己的未成年小孩
: 這樣都不算可以死刑的標準
: 我是覺得大法官有義務出來說明標準
: 畢竟台灣也累積了數萬個兇殺判例了
: 不會找不到判例出來說明吧?
: 我國的大法官不會這麼不負責任吧?
基本上
殺法律人就算情節重大
殺律師應該就可以判死了
殺法官算情節超重大
殺大法官算情節最重大
這是我的理解啦
千萬別動法律人
至於殺警
只能算情節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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