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鏡週刊》聲明

作者: miler22020 (小高)   2024-12-12 11: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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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網址︰
https://reurl.cc/Q54emq
2.新聞來源︰
鏡週刊
3.完整新聞標題
《鏡週刊》聲明
4.完整新聞內容︰
黃國昌先生多次以「垃圾」辱罵本刊及本刊報導,因道歉之時限屆至而未獲置理,本刊將
對黃國昌先生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
本刊開始追蹤報導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所涉弊案後,民眾黨主要幹部就對本刊報導提出
非常多的批評與指教。除了「不實報導」「科幻小說」「言情小說」乃至「鏡檢」,相信
社會大眾都不陌生。本刊基於媒體監督的職責進行報導,後續引來被報導者的不悅及反彈
,本為民主社會輿論運作之常態,本刊自有接受批評的雅量。惟在公共場合反覆進行抽象
之謾罵,不僅誤解言論自由精神,也是非常不良的示範。
復按、本刊報導係記者透過查證後才出刊,記者對於報導的內容必須負擔文責,此乃眾所
周知之事。民眾黨主要幹部每週對本刊報導的批評指教、甚至直接表明要提告,都是民主
社會運作的狀態。但是表達意見並不得以粗鄙、貶損羞辱他人人格之方式為之,黃國昌先
生的言行顯然屬於低價值言論,本刊為捍衛新聞自自由以及記者的尊嚴,必須訴諸珍貴的
司法資源,導正此歪風。
黃國昌先生為法律學者出身,近年挾其立委身分,對諸多公共議題發聲,具有極高之聲量
。惟其言論卻以政治為首要考量,將國家法律拋諸於後。有關柯文哲主席所涉弊案之偵辦
過程,皆冠以政治迫害的結論,企圖打擊司法威信脫免罪責,已完全背離法治國的精神。
黃國昌先生多次於接受媒體聯訪時,對本刊基於公益揭發弊案之報導,公開辱罵其為垃圾
內容、垃圾週刊,復依其法律學者之身分、平素行為等,具有公然侮辱的犯罪故意,堪以
認定。敬請司法單位不因人廢事,依法懲治,以維社會善良風氣。
5.附註、心得、想法︰
國娼老師看到新聞
是不是又要暴怒了
整篇都在罵國娼老師
還要去告國娼老師
是要國娼怎樣
要研究阿北起訴書 還要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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