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遭職場霸凌、考績打丙等 國軍高雄總醫院員工不排除提告
Newtalk新聞
社會
孫家銘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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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高雄總醫院資深員工投訴遭職場霸凌,考績被故意打丙等,院方回應將彙整完整資訊
再對外公布處置情形。取自維基百科
一名國軍高雄總醫院資深員工,向媒體投訴先前罹癌期間遭遇職場霸凌,近期又質疑考績
被故意打低,向內部表達希望得到公平答案未有下文,該院政戰部門人員回應將由行政部
單位彙整完整資訊後,再對外公布處置情形。此案目前已浮上檯面,當事人今(13)日表示
將視院方後續回應決定是否採取法律行動,並呼籲相關單位加強職場霸凌防治,對考績制
度進行檢討,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該員工陳述,自105年起因病需請假,即飽受職場霸凌,包括社群平台的冷嘲熱諷、私人
物品被移動、個人系統帳戶遭非法侵入等。即便多次申訴,院內處理機制因「官官相護」
形同虛設,導致問題不斷惡性循環。此次考績的評定再度引發其不滿,認為院方以出勤率
為理由刁難實屬不公,特別是對長期抗癌的特殊個案而言,不僅缺乏同理心,更反映出院
內管理文化的冷漠。
該員工表示,原本對年終獎金抱有期待,準備用於支付癌症治療相關藥費,卻因治療需請
假,以致實際出勤天數減少,考績被打丙等,遭剝奪領取年終獎金資格,更令人質疑的是
,院方給出的69.5分正好卡在獎金分數門檻以下,這樣的評分是否具有公正性與透明度
? 是否「先射箭再畫靶」,刻意刁難,進一步打擊其身心健康?
該員工表示昨日曾向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但因資方態度消極,調解不歡
而散。調解員表示,以現行制度,受害者恐需提起法律訴訟,才能爭取到公平結果。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4-12-13/948805
國軍水準 正常發揮
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三條規定,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
請未住院的普通傷病假(一年內合計不超過三十日),工資折半發給。 而員工如果向雇
主請病假,雇主可以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例如就醫紀錄、診斷證明等。
依現行《勞基法》規定,若癌友病假、事假都符合相關規定,即使老闆對癌友工作成效不
滿意,仍需要提出輔導改進措施或者以調職處理
刁難顯然就是沒辦法開除你,就逼你自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