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14934013 (猩巴達)》之銘言:
: 孫家銘高雄市報導
: 一名國軍高雄總醫院資深員工,向媒體投訴先前罹癌期間遭遇職場霸凌,近期又質疑考績
: 被故意打低,向內部表達希望得到公平答案未有下文,該院政戰部門人員回應將由行政部
: 單位彙整完整資訊後,再對外公布處置情形。此案目前已浮上檯面,當事人今(13)日表示
: 將視院方後續回應決定是否採取法律行動,並呼籲相關單位加強職場霸凌防治,對考績制
: 度進行檢討,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看了《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六條第一項:
年終考績以一百分為滿分,分甲、乙、丙、丁四等,各等分數如左:
甲等:八十分以上。
乙等:七十分以上,不滿八十分。
丙等:六十分以上,不滿七十分。
丁等:不滿六十分。
而按媒體揭露的情況,給予的評分據傳是「六十九點五」分,這不算有刻意拒絕給予花紅
(獎金)、晉俸的可能性嗎?
加上過去類似爭論夠多了
但結果各黨團也未協商解決方案,相信這類不公不義之問會持續爆發、且沒完沒了...
: → geordie: 這要算是公職嗎? 114.40.167.146 12/14 11:44
「國軍高雄總醫院」得是行政訴訟中的公法人,有公法上的爭議時可使用「行政法院」來
討公道
在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一零一年度訴字第五二零號中,亦可見到對公法(該案爭論《政府採
購法》中的審議)的法律糾結之事。
不過說回新聞內容
就考績的問題來說,這要看當事人的表現問題,而至於有無刻意隱瞞部分細節不予揭露,
現階段姑且不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