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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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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門檻修法三讀通過 時力:真正還權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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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門檻修法三讀通過 時力:真正還權於民
選罷法修正案通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右)將寫有「還權於民第一步」的手舉牌,交給
立法院長蘇嘉全。(記者陳志曲攝)
2016/11/29 13:0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院會今(29)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
正案》,放寬罷免門檻,並可以在罷免活動期間宣傳,時代力量黨團表示這次修法,已經往
「還權於民」邁出重要的一步。
據報導,立法院院會今早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刪除罷免活
動不得宣傳外,罷免提出門檻由總選舉人總數2%降至1%,連署門檻由總投票人數13%,下修
至10%,罷免通過門檻由投票率二分之一、同意票過半,改為同意票大於總選舉人的四分之
一,大幅降低罷免門檻。
選罷法過去規範,通過門檻為「雙二一制」,即投票率超過總選舉人數二分之一、同意票也
要超過有效票二分之一,遭質疑投票門檻過高,間接剝奪人民罷免權。
時代力量黨團發表聲明說:「任何針對罷免投票所設的門檻就是保障現任者,均會影響人民
的政治權利。倘若代議士無法為人民發聲,那麼就應該接受人民的檢驗。同樣地,若是代議
士認為自己無愧於人民的付託,亦可勇敢大聲地替自己辯護與爭取支持,絕不只限於選舉期
間而已」。
時代力量表示,未來將會繼續堅持「還權於民」的政治理念,也將繼續推動公民投票法修正
草案儘速完成二、三讀,完成補正公投法,真正地還權於民。
時代力量黨團聲明:
「選罷法三讀修正通過——履行政治承諾,真正還權於民!」
時代力量首先要感謝近幾年來從北到南,所有曾經參與罷免運動的台灣人民,因為所有人的
努力付出,選罷法修正終於在1129這一天順利完成三讀。各位,現在是彼一天!
時代力量黨團自進入國會即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針對罷免法制進行相關
修正。在今年4月14日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完畢,並於6月22日進行黨團協商,時代力量
於委員會、黨團協商,均堅定表達公民團體及時代力量一貫的立場,縱然階段性的修法成果
並不完全如所有人期待,但仍要肯認罷免權在過去幾年罷免運動推波助瀾以及眾多公民團體
的努力下,我們已經往「還權於民」邁出重要的一步。
雖然如此,我們仍然有缺憾之處,時代力量黨團也有必要向社會大眾及所有關心修改選罷法
的朋友們說明。「410還權於民小組」及割闌尾計畫所提出關於罷免投票限制由原本的「雙
二一門檻」改為「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人總數四分之一以
上……」,時代力量黨團對於投票門檻的下修,除了在法案審查過程不斷爭取以外,並在二
讀會再次提出選罷法第九十條修正動議,重申「簡單多數決」的立場。
雖然在他黨及行政機關認為仍應有門檻限制的必要,而無法順利通過。於此,時代力量黨團
亦提出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會同中選會應在一年內針對罷免法制於「複數選區」、「單一選
區」、「中央層級選舉」、「地方層級選舉」做出妥適評估並提出修法意見,以維護人民實
行罷免權利之保障。
時代力量認為任何針對罷免投票所設的門檻就是保障現任者,均會影響人民的政治權利。倘
若代議士無法為人民發聲,那麼就應該接受人民的檢驗。同樣地,若是代議士認為自己無愧
於人民的付託,亦可勇敢大聲地替自己辯護與爭取支持,絕不只限於選舉期間而已。
時代力量將會繼續堅持「還權於民」的政治理念。接下來將繼續推動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儘
速完成二、三讀,完成補正公投法,真正地還權於民!2016-11-29
時代力量黨團聲明稿。(圖擷自「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臉書)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2016年的時力黨團總召是誰啊?
怎麼可以降低罷免門檻還得意洋洋成那樣。
希望今天跟國民黨一起提高罷免門檻的民眾黨黨團總召出來罵罵他。
還是他……
https://i.imgur.com/Nyoe5to.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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