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台南疑似發生幼兒N號房,卻被吃案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24-12-16 21:40:43
: 剛出生的兩歲幼童,卻要帶著被玷汙的身軀苟活一生
姑且先不論事件存在與否,這三小思維
為什麼性侵被害者要帶著被玷污(意思是髒了)的身軀「苟活」一生
不是吧
髒的應該是犯罪者,怎麼是被害者???
這是處女廚邏輯嗎?正常破處不髒,被強暴就是髒了???
無法理解
就算是基督教和猶太教舊約律法及文化
性侵被害人不會被歧視、男性家屬可以去復仇(利未和西緬假裝要把妹妹嫁給強暴犯,實際
上是趁機要求對方割禮,再趁對方手術未癒時候屠殺對方全族)
加害人家就算獲得諒解也要負擔高額賠償,對方不答應諒解基本上就是死刑
從沒有提過性侵被害者是髒東西的理論
怎麼只有華人文化搞出這個智障思維
認為被害者很髒?
到底三小
我猜八成是被慫恿用這招賺錢
結果現在燒開下不了台
否則無法理解不報警只想訴諸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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