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一個律師的筆記本

作者: vikk33 (陳V)   2024-12-17 09: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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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律師的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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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早會到來的決斷時刻】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規定: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
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
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另外,司法院釋字第543號解釋有云:
「緊急命令係總統為應付緊急危難或重大變故,直接依憲法授權所發布,具有暫時替代或
變更法律效力之命令」
  現在這種國會暴走的政局,是絕對沒有辦法持久的。不久之後,這個國家遲早會面臨
一個決斷時刻:或者是由總統用緊急命令(或者其他非常手段)壓制住國會多數黨的暴走
,或者是像當年的曹爽曹大將軍一樣束手待斃,讓整個國家任人宰割。
  當然,緊急命令還是要「事後」提交立法院追認,如果立法院不同意,理論上是可以
推翻緊急命令的效力。
  然而,假如,我是說假如,假如到時候真的對立法院的表決有一些限制,我也不認為
國會多數黨有資格抱怨。
  畢竟,他們今天逕行通過議案、不讓持反對意見者進入議事現場的作法,已經讓他們
再也沒有抱怨的資格。更何況,國會身為受憲法法庭制衡的對象,竟然都敢於起逆心,想
要從程序面製造障礙,讓制衡者陷入癱瘓。那麼,倘若緊急命令對於立法委員追認的「程
序面」作一些規範,這些委員有資格反對嗎?
  在正常狀態下,我絕對不會支持這種作法。我相信,也會有很多讀者不同意。
  但非常狀態很快就會到來。
  如今,憲法法庭的運作即將發生障礙,人民罷免的基本權利要被凍結,憲政秩序已經
瀕臨瓦解,而且國家財政就要發生重大困難。何況,海軍建設中的水下艦隊,眼看就要被
國會多數黨直接擊沉。敵軍不發一槍一彈,就解決了渡海進攻的一大障礙。
  一旦國家陷入非常狀態,就會面臨要不要動用非常手段的決斷。這是憲法層次的正當
防衛。屆時,即使採用一些非常手段,也比讓國家變成北京的獵物要好得多。否則,臺灣
將會遭受慘烈的大清洗,全社會上上下下,許多人或者是要去見陳澄波,或者要被送進再
教育營。
  這個決斷時刻遲早會到來,不會因為我們不喜歡就不發生。To do or not to do,
that is the question.
  還有,即使不作決斷也是一種決斷,是決定束手待斃的決斷。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這個東西
我之前已經無數次說過了
只是
韓國的無腦毫無準備的戒嚴令'
使其變成難以服眾的鬧劇
唯一解方
是趁大法官卸任之前提請國民黨違憲解散訴訟
一勞不一定永逸
但卻減少很多trou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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