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mik (xx)
2024-12-18 07:15:36大概是這樣,民眾黨一直在凹一件事
是他們一開始就自以爲的可以遊走法律邊緣玩法
他們成立了木可當第三放
柯文哲授權個人肖像權給木可
木可以柯文哲和民眾黨的形象在總統大選期間
販賣週邊商品
民眾黨負責幫忙宣傳,獲利算木可的
所以不算政獻,算第三方獲利
欸,可是你木可的人都沒法跟柯脫勾
也沒法跟選舉核心脫勾,然後對外有說明
錢不是要給柯賺,是賣週邊而已嗎?
不是吧,都是拿這些小物宣傳是幫柯選舉吧
到頭來成立第三方公司,把錢全轉過去
就能都不算政獻了哦?
沒人這樣玩的啦,柯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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