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陳智菡:競選小物是商業,不是政治獻金!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24-12-18 11:57:45
如果募款小物是商業行為
那台灣政治人物都可以合法A錢了
先跟財團一起用刀叉吃人肉
然後再開家公司用競選小物高價販賣給財團
這樣台灣是不是可以把貪污罪廢除了
因為台灣再也不會有人會貪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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